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為做好湖北省在外人員返鄂、省內人員返漢服務管理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各市(州)、縣(市、區(q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防控指揮部)負責統(tǒng)籌做好本轄區(qū)范圍內返鄂返漢人員的跟蹤服務、衛(wèi)生防疫等工作。

       二、湖北省各市(州)、縣(市、區(qū))防控指揮部在本轄區(qū)確定的進出口通道設置綜合服務站點,做好人員迎接、體溫檢測、信息錄入等工作。

       三、由湖北省各市(州)、縣(市、區(qū))防控指揮部指導督促轄區(qū)內返鄂返漢人員所屬單位和居住地社區(qū),按防疫工作相關規(guī)定,做好返鄂返漢人員的健康監(jiān)測工作。

       四、返鄂返漢人員,須由所屬單位或社區(qū)(村)向所在市(州)、縣(市、區(qū))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返回。

      五、返鄂返漢人員返回途中,必須遵守所在地、途經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