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長書
各各位家長:
接武漢市教育局文件通知,2011年武漢市體育中考由等級制(中考位置值)調整為分數,考試項目也從過去的五項改為三項�,,F(xiàn)將其情況告之如下:
體育中考成績總分30分 = 15分(考試成績) + 15分(平時成績)
序號 |
考試內容 |
滿分值(分) |
滿分標準 |
1 |
坐位體前區(qū) |
5 |
男: |
2 |
一分鐘跳繩 |
5 |
男:140個/分 女:130個/分 |
3 |
耐久跑(男: |
5 |
男:3′50″ 女:3′38″ |
平時成績:2011年初中畢業(yè)生以初一,、初二和初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測試結果計取,。每學年滿分為5分,,其換算辦法為:85分以上為5分,,70—84分為4分,,60—69分為3分,,59分以下為2分。3學年共計15分為滿分,。
特殊學生可免考或緩考
1.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辦理免考手續(xù),經審核批準后,,體育中考總分按滿分計分,。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全部項目免考或單一項目免考,經審核批準后,,按總分的50%計分,。
3.因生理原因或突發(fā)事故暫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在各區(qū)規(guī)定的時間集中參加緩考,,緩考與正式考試辦法相同。
辦理程序
1.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申請免考,,必須由考生提出申請,,填寫免考申請表,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經學校簽署意見,,區(qū)教育局審批。在審批此類免考考生時,,必須指定專人對考生進行目測,,并由目測人簽字,,在學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學生檔案,。
2.因傷、病申請免考的考生,,必須由考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出具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證明,經校長,、班主任,、任課體育教師簽字,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學生檔案,。
注: 1、
2,、患有心臟病、哮喘,、癲癇等不適合運動疾病的考生務必向班主任或任課體育教師書面反映真實情況,,防止發(fā)生意外。需要辦理免考,、緩考的考生做好資料準備工作,。
3、如有疑問,,請咨詢班主任或初三體育任課教師(程桂芳18602721245)